关于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淑静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316

各学院:

    为搭建教学学术研究平台,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发挥院(系)在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中的主体作用,引导骨干教师进行教师教学发展研究,投入教师教学发展工作,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现开展2019年度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课程思政类

    项目以教师所授本科课程为申报基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目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强调价值引领,善于挖掘各类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并融入教学各环节。

    (二)教师发展类

    申报项目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围绕国内外教师教学发展理论、教师教学发展案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范式、教师培训课程开发、教学咨询服务优化、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建设、院(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与实践,探索促进教师职业发展、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的有效策略。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思政类项目

    负责人应为从事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实践基础。

    (二)教师发展类项目

    负责人积极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项活动或作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类培训课程主讲教师、教学咨询员或担任院(系)教师教学发展分中心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等。

    为确保研究质量,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如有在研的其他教学研究项目,不得使用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立项。项目组成员必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提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评审、排序、签署意见,于1225(星期二)1700前将申报表、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29室),电子版材料发至小信封。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四、项目管理及经费资助

    (一)研究周期

    项目于20191月启动,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期满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由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可延期1年。无法结题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再次申报各级教学研究课题。

    (二)项目经费

    课程思政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目实施期间主要成员外出参加课程思政类会议或培训,可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另行资助差旅费、会议费或培训费。教师发展类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所有项目启动经费60%,验收合格拨付剩余经费,持续建设性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加经费。

    五、结题验收要求

    (一)课程思政类项目

    1.要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等教学文件。

    2.明确课程目标、改革教学方法,并在课程教学中连续实施,形成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经验,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等,项目成果可在外校或本校组织的研讨会、午餐会等会议上进行交流推广。

    3.留存专家听课、课堂录像、学生调查等能够体现研究成效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教师发展类项目

    1.侧重理论研究的项目,需撰写理论研究报告,并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成果对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工作具有实际借鉴价值。

    2.侧重实践的项目,需按期完成实施计划,并提供相关活动通知、报道、实施成效等资料。注重提炼总结,形成可供其他单位借鉴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经验。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春燕,王丽丹

    电 话:86403965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1212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